1、培訓計劃
(1)公司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1月開展年度培訓需求調查,各部門通過診斷,明確員工知識、技能、能力與崗位勝任要求差距,填報《培訓需求調查表》,人力資源部匯總各部門培訓需求,結合各類體系及法律法規要求、公司戰略規劃及內外部培訓資源等相關信息,制定《年度培訓計劃》,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、總經理批準。
(2)人力資源部根據《年度培訓計劃》,結合各季度、月度臨時需求,形成《季度培訓計劃》及《月度培訓計劃》,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,并以公告形式,通過OA系統等渠道下發至各部門。
(3)原則上各部門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部門內部培訓,側重于應知應會及業務流程,可采取授課、討論或分享的形式。
(4)公司年度培訓覆蓋率應為100%,每位員工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培訓。
(5)基層員工每年參訓課時數不得少于5小時,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參訓課時數不得少于10小時。
2、各部門臨時組織的,未列入季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項目,由部門填寫《培訓申請表》報人力資源部,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,納入各月度培訓計劃,由人力資源部協同各部門組織實施。
3、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,需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,填報《員工外出培訓申請表》,經人力資源部核準,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,納入月度培訓計劃,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。
4、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《年度培訓計劃》進行,如需調整,由人力資源部填報《培訓計劃變更申請表》,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變更。
5、培訓實施
(1)人力資源部協同培訓主辦部門,根據《月度培訓計劃》,填報《培訓計劃實施表》,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,按期開展培訓組織工作,如:培訓場地安排、培訓課件教材(講義)準備、培訓設備器材準備、培訓表單準備、培訓效果考核方法確定、培訓時間安排、培訓通知發布、培訓講師及培訓對象通知等工作。
(2)培訓過程中,人力資源部及主辦部門,需做好現場秩序維護,課程進展把控,后勤組織服務等各項工作。
(3)培訓結束時,人力資源部及主辦部門應根據培訓類別,做好培訓評估工作。
(4)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的每位員工建立個人培訓檔案,保存個人參加培訓記錄,包括:培訓項目,培訓課時,培訓出勤情況,培訓紀律遵守情況,通過培訓獲得的各類證書,理論及實際操作考試成績。
(5)培訓結束后,培訓教材收歸人力資源部,充實公司培訓資源,以便知識傳播分享。
(6)重要外訓結束后,人力資源部應在1周內組織外訓課程分享(視實際情況在公司或部門內分享),如是多人參加可推薦一位代表進行分享。